重慶安力威蓄電池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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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蓄電池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應盡量避免:
(1)長時間過充電或充電電流過大;
(2)過度放電;
(3)電解液液面過低或過高;
(4)電解液密度過高;
(5)電解液內混入雜質。
一、在蓄電池的日常使用和維護中應努力做到:
(1)及時充電。放完電的蓄電池應在24h內送到充電室充電;蓄電池每兩個月至少補充充電一次。
(2) 不要連續使用起動機,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5s,如果一次未能起動發動機,應休息15s以上再作第2次起動,連續三次起動不成功,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起動發動機。
(3)應經常清除蓄電池表面的灰塵污物,保持蓄電池表面清潔、干燥。
(4)經常檢查電解液液面高度,必要時用蒸餾水或電解液進行調整使其保持在規定范圍內。
二、蓄電池技術狀況的檢查 為了保證蓄電池合理使用和正確維護,及時檢查電解液液面高度、確定蓄電池的充放電程度非常重要。 對于塑料殼體的蓄電池,可以直接通過外殼上的液面線檢查,電解液液面應保持在高、低水平線之間。 對于橡膠殼體的蓄電池,可以用孔徑為3~5mm的透明玻璃管測量電解液高出隔板的高度來檢查。 當電解液液面偏低時,應補充蒸餾水。除非確知液面降低是由電解液濺出或滲漏所致,否則不允許補充硫酸溶液.
三、 蓄電池放電程度的檢查 蓄電池的放電程度可根據電解液密度判斷和用高率放電計或蓄電池測試器檢查。
1)根據電解液密度判斷 電解液密度可用吸式密度計或電解液密度檢測儀檢測。 結果分析:根據實際經驗,電解液密度每下降0.04g/cm3約相當于蓄電池放電25%,所以從測得的電解液密度就可以粗略估算出蓄電池的放電程度。 良好—各單格密度差不超過0.025 g/cm3 ,并且已充滿電(可以進行負荷實驗)。 需充電—各單格密度差不超過0.025 g/cm3 ,但充電不足。 差—各單格密度差超過0.025 g/cm3 ,建議更換。 測量電解液密度時注意:要同時測量電解液溫度,以便將測得的電解液密度進行修正,得到對應25℃時的電解液密度;在大電流放電或加注蒸餾水后,不能立即測量電解液密度,應等電解液充分混合均勻后再測,一般在半小時以后即可。
2)用高率放電計檢查 高率放電計是模擬接入起動機負荷,通過測量蓄電池在大電流(接近起動機起動電流)放電時的端電壓,判斷蓄電池的技術狀況和起動能力。
3)用蓄電池測試器檢查 蓄電池測試器有可調電流式、不可調電流式兩種。 蓄電池的充電 為了使蓄電池保持一定容量和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新蓄電池和修復后的蓄電池在使用前要進行初充電,使用中的蓄電池要進行補充充電,并在必要時進行去硫化充電。
四、補充充電 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常有充電不足的現象,應根據需要進行補充充電。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進行補充充電。
(1) 電解液密度降到1.l50g/cm3以下時;
(2) 冬季放電超過額定容量的25%,夏季超過50%時;
(3) 單格電池電壓降到1.7V以下時;
(4) 起動無力或燈光暗淡等表明電力不足時;
(5) 充電后若不用,每兩個月需進行一次補充充電。
補充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階段電流值一般為蓄電池額定容量的1/10,充電至單格電池端電壓達2.4V,而且電解液中放出氣泡,再進行第2階段的充電。第2階段的充電電流為一階段的1/2,,充電至端電壓和電解液密度在3h內穩定不變為止。